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
云南城投集團本部及下屬企業(yè)
違規(guī)購買酒、茶等問題
一、集團本部違規(guī)購買酒、茶等問題 集團本部2015年至2017年違規(guī)購買酒、茶等共計93.75萬元,其中購買酒81.44萬元,購買茶葉、三七粉等12.31萬元。 2015年,共計20批次,金額30.97萬元。由辦公室員工李龍、王娟、李洪峰承辦,經辦公室原主任劉文平、財務部原總經理莫曉丹批準,原副總裁何玉明、原財務總監(jiān)張萍、原總裁孫炯同意,先后購買習酒窖藏1988等白酒293瓶,金額14.27萬元,均價487元/瓶;購買奔富407等紅酒186瓶,金額5.18萬元,均價278元/瓶;購買帝泊普洱茶珍等茶葉7.12萬元,購買三七粉等4.4萬元。 2016年,共計55批次,金額50.36萬元。
由辦公室員工王娟、陳俊承辦,經辦公室主任肖倫、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批準,原副總裁何玉明、原財務總監(jiān)張萍、總裁楊濤同意,先后購買38度國窖1573等白酒624瓶,金額30.93萬元,均價496元/瓶;購買奔富407等紅酒550瓶,金額19.43萬元,均價353元/瓶。 2017年,共計5批次,金額11.63萬元。由辦公室員工王娟承辦,經辦公室主任肖倫、財務管理中心原總經理莫曉丹批準,原副總裁何玉明、原財務總監(jiān)張萍、總裁楊濤同意,先后購買38國熙酒白酒156瓶,金額9.58萬元,均價614.29元/瓶;購買瀘州老窖40瓶,金額2.05萬元,均價512.60元/瓶。 二、集團下屬云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違規(guī)購買酒、茶問題 2018年,水務投資公司12家下屬企業(yè)違規(guī)購買酒、茶共計26.19萬元。
1.凱發(fā)污水處理(明光)有限公司由行政助理盧鋒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項目公司總經理施明杰批準,2次購買散裝安徽綠茶4斤,共計500元。 2.無錫中發(fā)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由辦公室巫黎明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總經理許冬平批準,購買2批次散裝無錫紅茶32斤,共計7780元。 3.山東濱州濱新有限公司由綜合辦經理常麗麗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總經理張世平批準,購買云南滇紅茶20盒,共計3283元。 4.德州北源水務技術有限公司由廠長韓柳清和辦公室主任趙英麗承辦、簽字報賬,經總經理王瑞批準,先后購買古貝春91瓶,金額1.196萬元,均價131元/瓶;王朝酒128瓶,金額1.5927萬元,均價124元,共計37批次,金額2.7887萬元。購買2批次普洱茶、小青柑茶42盒,共計5390元。 5.德州諾然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由廠長韓柳清和辦公室主任趙英麗承辦、簽字報賬,經總經理王瑞批準,先后購買古貝春白酒176瓶,金額2.549萬元, 均價144元/瓶;購買王朝紅酒215瓶,金額2.6553萬元,均價123元/瓶,共計68批,金額5.2043萬元。購買2批次普洱茶、小青柑茶42盒,共計5390元。 6.凱發(fā)新泉自來水(德州)有限公司由辦公室主任李智承辦、簽字報賬,經原總經理周友連、總經理王瑞批準,先后購買古貝春白酒198瓶,金額2.3182萬元,均價117元/瓶;瀘州老窖白酒54瓶,金額5976元、均價111元/瓶。共計16批次,金額2.9158萬元。 7.山東清正新材料產業(yè)園水處理有限公司由人力資源經理張曦、辦公室員工韓敏杰、尹麗君、季俐研、姚仕明等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原董事長劉強、董事長王宇琨批準,先后購買33批次古貝春白酒384瓶,金額5.5269萬元,均價144元/瓶。購買日照青茶24斤,金額1.855萬元。 8.泰安市騰躍環(huán)??萍加邢薰居蓡T工于躍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董事長劉強批準,購買古貝春白酒40瓶,金額6400元,均價160元/瓶。 9.山東省環(huán)保產業(yè)投資有限公司由員工尹麗君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董事長劉強批準,購買張裕紅酒24瓶,金額3360元,均價140元/瓶。 10.銀河環(huán)保(齊河)有限公司由辦公室員工王光輝、辦公室原員工劉新新、出納劉倩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總經理谷瑞廣批準,先后購買古貝春白酒32瓶,金額3048元,均價95元/瓶;購買瀘州老窖60瓶,金額7140元,均價119元/瓶,共計11批次,金額1.0188萬元。購買普洱茶52斤,金額1.03萬元。 11.山東沾化田華水務科技有限公司由綜合辦經理葛闖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總經理王海勇批準,購買18批次洋河大曲白酒168瓶,金額1.5705萬元,均價93元/瓶。 12.山東臨港水處理有限公司由辦公室員工尹麗君承辦和簽字報賬,經董事長劉強批準,購買5批次古井貢白酒73瓶,金額1.076萬元,均價147元/瓶。